潘新民 副教授
执业证号:410012005015 执业类别:法医病理鉴定、法医临床鉴定
博士,主要从事法医学教学、科研和司法鉴定工作,参与法医学鉴定800多例。出版法医学相关著作3部,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,SCI收录5篇。在损伤、交通事故、医疗纠纷领域有较多研究。